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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4年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 /2013-10-31

 一、招生宗旨

  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公共行政或某一公共领域公共政策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专家型通才。
  基本规格:(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评理论,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善于和勇于创新,德智体全面发展。(2)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和行政管理的专门知识。(3)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能掌握和运用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计算机技术。(4)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问题的实际技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的公共管理需要。(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人数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4年拟招收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5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四、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考生须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填写信息时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请选择“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选择其他报考点的报名无效。
  考生于2013年11月15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请考前一周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方式为笔试。
  (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初试科目如下: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
  (2)参考大纲
  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具体请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4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复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复试期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3.实行差额复试。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户口、人事档案均不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录取后,于2014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至四年,主要采用周末或短期集中的形式上课。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3.6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前两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8万元。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并最终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3000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
  八、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咨询电话:(0756)6126909,传真:(0756)6126553;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乐育楼A座二楼;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邮政编码:519087。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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