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外国来华留学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文革中学校被停办,文革结束后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新校址。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进修生院、研究生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948人,其中本科生8297人,研究生5762人,留学生有889人;教师903人,辅导员82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40人、硕士生导师586人,教授248人,教师中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7.21%。
学校现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法律硕士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儒学院、高级政法管理干部进修中心、中欧法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共19个教学单位;设有诉讼法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研究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治政府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10个校级科研机构。学校牵头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教育部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是全国首批通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认定的14家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英语、德语、新闻学共18个本科专业,拥有7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学校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151所知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通过多种合作交流项目派出近千名师生赴境外学习交流。2008年建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学校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格局、规模已经初步形成。
学校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
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扩大规模、优化外国留学生层次结构,严格审核的原则,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将由统一入学考试制转为审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方式。现将具体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我校现有2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有26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49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和导师请见《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外国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制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兼读制。
2.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人须持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之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4.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5.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汉语交流能力,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及四级以上证书。
(二)申请时间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4月1日。
申请材料提交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邮寄至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8)。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2.2014年4月1日(法定假日除外)之前将申请材料送交至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研究生院办公楼325室。
联系电话:8610-58908513。
(三)提交申请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中国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表格要按照要求填写,并贴照片。申请表下载网址:gate.cupl.edu.cn/yzb;(申请中欧法学院的外国留学生还须提交“CESL_2014年法学硕士项目申请表”和“财务声明”)
2.学位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 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5.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6.汉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其他有助于本人申请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推荐信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申请费用
800元人民币。提交材料时支付。只接受人民币现金支付。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支付方式:
1.将申请费用汇款至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8),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外国留学生申请费,考生姓名”;
2.将申请费用交至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研究生院办公楼325室。
(五)审查结果
2014年5月中旬在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相关事项。
(六)面试
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
(七)录取
1.录取名单于2014年6月上旬公布。
2.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于2014年6月下旬寄发。
(八)入学时间
2014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九)学习费用与奖学金
1.学费
我校2014年外国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待定。具体收费标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
中欧法学院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细收费标准见中欧法学招生说明。
我校2013年外国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33000元人民币;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9000元人民币;
说明:交纳学费时交纳人民币。
2.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办法详见我校国际教育学院有关规定。
附件3:2014年中欧法学院博士项目招生说明
2014年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教学语言为英文)
招生说明
2014年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教学语言为中文)
招生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