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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全国统考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 /2013-11-01

北京邮电大学概况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的思想,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工程”,积极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实现了质量与规模的协调发展。研究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为100%。 

以“211工程”建设和两个“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学科布局进一步优化。目前,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含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4个,有5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6个本科专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5个。学科涵盖了理、工、文、法、哲、经济、管理、军事、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信息学科优势突出、工管文理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学科架构。在重点学科建设方面,我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信息与通信工程(全国排名第一)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部级重点学科8个。2007年以来启动了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北京市特色专业9个。

     加强基地建设,科研工作良性发展。我校建有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国防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代表的若干高水平的科研基地。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含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111创新引智基地”2个、各类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以基地建设和团队建设为基础,我校科研工作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科研经费增长迅速,科学研究成果频出,近三年共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及社会力量奖近五十项。同时,我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化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开始实施与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学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成立了国际学院。近年来,国际学院以其严格的管理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好评。我校与斐济南太平洋大学合作建设的孔子学院已获正式批复并开始招生。我校与70余所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签署合作协议约160份,已启动的校际交流项目50余个,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60余个国外知名大学。

     我校成功申报和建设了“通信与网络核心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和“高等智能与网络服务创新引智基地”两个国家“111”创新引智基地,引进了以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若列斯.阿尔费罗夫为代表的世界一流学术大师和科研学者,形成了实力强大的国际化研究阵容。积极主办高层次、高规格国际会议,搭建学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学术交流平台,增进了学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学术交流与对话,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勤奋 严谨 创新”的校风、“厚德 博学 敬业 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的引领下,正朝着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这一宏伟目标而阔步前进。

       

欢迎有志于投身信息通信领域的莘莘学子踊跃报考北京邮电大学! 

 

一、   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   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参见《2014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9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b)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c)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5、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11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或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46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各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四)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报考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二、   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3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内登录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b.bupt.cn)查询。

3、  北京地区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统考生、推免生以及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外埠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   考试

1、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  复试科目及方式请于2013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时间请于20144月初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四、   体检

1、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

2、  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拟接收函。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   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  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缴纳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

2、  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

六、   学习年限

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2.5

七、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http://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yzb.bupt.cn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从学十楼东侧门进)

传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十、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的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62282163

教二楼425

电子工程学院

62283720

教四楼339

计算机学院

62282656

教三楼1005

自动化学院

62282129

教四楼133综合办公室

软件学院

58828006

宏福校区行政楼101/校本部明光楼312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62281209

学生活动中心一层

理学院

62282099

主楼807

经济管理学院

62282101

明光楼613

公共管理学院

62284014

明光楼403

人文学院

62282970

教一楼317

教育技术研究所

82056439

新街口外大街28号北邮网络教育学院503

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

62284014

明光楼403

网络技术研究院

61198121

新科研楼624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61198017

新科研楼308

感知技术与产业研究院

62283791

教三楼616

 

 

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北京邮电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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