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9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见附件一),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
2.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 (见附件二)。各学科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考生面试题目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准备工作
1.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复试试题命题
文法学院按《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与阅卷要求》进行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面试试题的命制。强调复试题要有利于实现考试功能,有利于给考生提供表现基本能力的机会和条件,有利于使具备继续学习深造潜力的学生脱颖而出。所有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均按初试要求妥善保管。
3.介绍专业和研究方向
复试时,由各学科负责人通过多种方式介绍本专业的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
4.在复试前召开复试教师会,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强调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且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5.确认考生资格
考生报到时,学院专门组织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对推荐免试考生也要进行成绩、论文、思想方面的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录取。
6.收取考生复试费100元。
四、复试工作原则及方式
1.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中,凡达到教育部制定的《2012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复试,复试比例为1: 1.3左右。所有考生都必须按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2012年4月13日在行政楼415报到,13日晚进行听力考试和专业课笔试。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和公共管理14日上午进行面试,科学技术哲学专业13日上午进行复试报到和面试。MBA复试时间为4月9号。
复试地点(见附件三,附件四),具体安排报到时发给复试考生。
3.复试:
① 我院按初试要求统一组织外语听力的考试和专业课笔试。
② 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口语能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3)外语口语;
五、录取
1.所有专业均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计算方法计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到额满为止;
2.面试被否决的考生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录取名单及时上报研招办。
2012年4月6日
附件:1.2012年文法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2.2012年文法学院MBA复试工作程序
3.2012年文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工作程序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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