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5
经济管理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资格
1、复试分数线要求: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 | 政治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08 | 40 | 40 | 60 | 60 |
120202 | 企业管理 | 358 | 55 | 55 | 83 | 83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358 | 55 | 55 | 83 | 83 |
125100 | 工商管理硕士 | 165 | -- | 45 | 90 | -- |
125600 | 工程管理硕士 | 165 | -- | 45 | 90 | -- |
085239 | 项目管理 | 300 | 40 | 40 | 60 | 60 |
2、我院拟在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招收调剂考生,调剂专业原则上只接收本科毕业学校为211的第二志愿考生,根据具体情况从研招网上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按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我院拟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收调剂考生, 根据具体情况从研招网上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按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即复试报到
学历硕士复试报到时间:4月13日上午8:30——11:30
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报到时间:4月16日上午8:00——8:30
1、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复试通知书(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纸型为A4纸,复印件均留存至各学院。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笔试
1、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3、复试笔试安排
专业名称 | 复试笔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运筹学 | 4月13日 14:30——16:30 | 科技大厦101 |
企业管理 | 西方经济学 | 4月13日 14:30——16:30 | 科技大厦102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西方经济学 | 4月13日 14:30——16:30 | 科技大厦102 |
项目管理 | 管理学 | 4月16日 8:30——10:30 | 另行通知 |
工商管理硕士 | 政治理论 | 4月16日 8:30——10:30 | 另行通知 |
工程管理硕士 | 政治理论 | 4月16日 8:30——10:30 | 另行通知 |
4、考生会议:笔试后在原教室召开考生会议。介绍学校政策与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包括我校学制和学习年限、学生住宿条件、宿舍申请方式、奖学金评定原则、学位论文答辩方式等研究生教育培养相关政策告知考生;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
(三)、面试
学历硕士面试时间:4月14日上午8:30——18:30
专业学位硕士面试时间:4月16日上午10:30——14:30
面试地点:报到现场查询
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听说能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体检
学历硕士拟录取结果公示:4月15日上午8:00。考生到化纤楼二层研究生橱窗查看拟录取结果,并到化纤楼212领取《体检表》、调档函和调剂函。
专业学位硕士拟录取结果公示:4月18日上午8:00。考生到化纤楼二层201室MBA中心查看拟录取结果,并领取《体检表》和调剂函。
学历硕士体检时间:4月15日上午8:00——11:30
专业学位硕士体检时间:4月18日上午8:00——11:30
体检地点:北京化工大学校医院
注意:早晨体检空腹、带一寸照片和体检费60元。
(五)、领取调剂函和调档函
所有调剂考生需要办理调剂手续,待录取名单公布后,拟录取调剂考生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调剂通知。凭此通知到一志愿报考单位领取初试试卷等材料。
所有非本校应届考生需办理调档手续。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到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先由培养单位进行品行鉴定,毕业后将档案再寄到我校。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档案进行政审,给出政审结论。
委托培养的考生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由委培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签订委培合同。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被否决的考生认定为复试不合格,本次复试不予录取,但可以在调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调剂到其他专业或学院,并再次参加复试;
2、所有专业均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到额满为止;
3、相同分数情况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以我校研究生网站(gs.buc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1日---4月10日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4月20日---4月30日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s.buct.edu.cn)上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经济管理学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