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工作已经结束,复试及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的改革要求,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现对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201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总分
|
200
|
注: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已经开通,请考生上网查询成绩。
凡达到上述分数线、按报考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的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
复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东区1号楼127室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复试时,注意携带以下个人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原件
3.《政治审查表》(见附件)由考生所在院(系)党总支或学生处(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填写、盖章,报到时直接交我校研究生部。
四、复试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五、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和学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组成。学院院长任组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 7-9 名及以上本专业的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参加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素质和能力(口试或具体实践操作)
(1)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必要时有一定的英文笔译)。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个人发展潜力。
(3)创新精神和科研创新能力考察。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
(2)专业学习以外的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及心理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等。
3.体检
5月14日上午8:00-10:00在中关村医院四层体检中心统一进行。
4.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七、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导师复试小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综合评定、进行排序,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素质和身体健康检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这二项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生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10-68984687,010-68987086、010-68985235。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向研招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部查阅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八、其他
1、博士生在秋季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博士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士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意见及答辩委员会评语。
2、请考生自备路费、住宿费、体检费。
附件1:
附件2: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3年5月7日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