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我校2013年招收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两个专业领域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对象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Education”(英文缩写为Ed.D),旨在培养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2013年我校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如下:
1.学生发展与教育
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丰富学生工作经验和相当成就的各类初等或中等学校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
下设两个方向:
(1)中小学学校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初等或中等学校的现任校级领导;
(2)高校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各类高等院校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另注】
1.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暂不招收学科教学方向的教育博士研究生,我校每年都招收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初等或中等学校学科教师报考。
二、招生人数
招生总人数10~15人。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硕士学位;
3.有5年以上相应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4.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
3.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
注:考生缴费前再次确认是否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旦交费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请选择“教育博士”,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报考院系所选择“研究生院”,指导教师选择“暂未定”。
4.报名者须于2012年12月2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主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的证明;其他可以表明其具有相当成就的证明;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7)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校级领导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以上材料经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审查,审查结果将在2013年1月中旬左右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考试。准考证不再寄发,考生于考试前一周从网上下载即可。
五、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学生发展与教育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日语或俄语),教育学,发展心理学;
中小学学校领导与管理方向、高校领导与管理方向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日语或俄语),教育学,教育管理学。
各科考试均为笔试,时间均为三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外语考试不含听力,不指定参考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参考书可点击此处查看。
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内容在初试时通知。
六、录取
教育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七、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博士研究生采用在职攻读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4—6年。其中前两年采用短期集中方式授课,完成课程阶段学习;课程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课程学习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按照教育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校将聘请校内知名专家授课,开设前沿性和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举办高层次的学术研讨。学校将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教育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
教育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培养,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
八、学费
教育博士研究生不享受 “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学费共计10万元。学费分两阶段缴纳。新生入学时缴纳课程阶段学费6万元,论文开题前缴纳论文阶段学费4万元。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A区211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咨询电话:(010)58808156;办公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211;
北师大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