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本院各专业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合法、公正和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1.复试对象
达到我院公布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分数线的2013年考生。
2.复试分数线
英语55,专业课一70,专业课二70,总分210。
3.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200分。考查内容包括:
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形式为口试,由考生随机抽取不少于2道专业题现场作答,再回答老师提问。每位考生该部分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学术背景与科研成果(总分100分,其中学术背景30分,科研成果70分)。
4.复试时间与地点
请各位考生于4月25日下午2:00到北师大后主楼1922室报到,2:30准时开始复试。
5.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口试方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复试者先行抽签并当场回答抽到的题目;之后由复试小组围绕抽签题目或另行提问2-3个问题。
6.复试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考生)、学位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个人简历4份;
(2)所有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三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
(3)科研成果清单4份,须含刊物名称、作者排名、刊物级别、字数等。
7.录取
按照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在所在专业方向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法学院
2013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