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法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法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合理和有效,法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1.复试形式
博士生入学复试的形式为面试(口试)和书面审查;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学术背景与科研成果”两个科目;复试总分为200分。
2.复试的内容
复试考查内容包括两部分:
(1)“专业知识”科目旨在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考查;本科目的总分为100分;形式为口试,采用考生抽签与复试教师随机提问的方式,考生先回答所抽题签上的两个问题,然后再回答复试教师的提问。其中,报考刑法学专业刑法史方向的考生,口试内容为法制史;报考刑法学专业国际刑法方向的考生,口试内容为国际公法;报考民商法学专业民商法学方向的考生,口试内容为民法学;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方向的考生,口试内容为知识产权法学;报考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的考生,口试内容为中国民事诉讼法;报考诉讼法学专业国际贸易法学方向的考生,口试内容为国际贸易法;报考诉讼法学专业法理学方向的考生,口试内容为法理学。每位考生口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不多于60分钟。专业知识口试包括对考生专业知识面、专业知识深度和学术水平的全面考查。
(2)“学术背景与科研成果”科目旨在对考生的科研水平、科研潜力和培养前途进行切实的考查;本科目总分100分;形式为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和参加复试(面试)时所提供的个人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与当面查问;评分标准如下:第一,学术背景所占分值为30分。主要考查考生本科、硕士毕业院校和专业(硕士是否法学专业)以及工作单位和工作业绩等。第二,科研成果所占分值为70分。应届硕士生,应有5篇文章(其中1篇在法律类核心或有一定知名度的期刊上发表),往届硕士生,每毕业多1年需再多发表1篇文章;达到上述数量且学术质量较高者,才有可能得满分。
3.复试的时间
2013年4月25日下午2:0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
4.请考生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所有科研成果原件并选出三项代表性科研成果(该三项成果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准备个人简历3份。
5.录取办法
按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然后上报校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决定并按照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法学院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