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5)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
(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复试费100元。
基本素质审核内容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2)身心健康情况;(3)根据报考类型填写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就等方面情况;(4)职业规划等方面情况。
复试内容、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范围 |
3月26日 8:30 |
东方医院东楼2层342教室 |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 |
全体考生 |
3月26日 1:00 |
东方医院东楼5层实训中心 |
临床技能测试 |
中医内科以外所有考生 |
3月27日 9:00—11:00 |
东方医院东楼2层会议室 |
专业课笔试 |
全体考生 |
3月27日 —3月30日 |
东方医院(地点待定) |
综合面试 |
按专业面试 |
3月28日 8:00 |
东方医院东楼5层实训中心 |
临床技能测试 |
中医内科考生 |
3月29日 8:30 |
东方医院东楼3层342教室 |
中医内科面试 |
中医内科考生 |
3月30日1:00 |
东方医院东楼3层342教室 |
中西医结合内科面试 |
中西医结合内科考生 |
3月31日8:00 |
东方医院2层教育处公示栏 东方医院南楼1层体检科 |
公布总成绩排名 体检(空腹) |
全体考生 拟录取考生 |
3月31日12:00 |
东方医院东楼1层会议室 |
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
拟录取考生 |
(二)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临床技能测试。
专业课笔试占50%: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占35%、临床技能测试占15%: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其中,专业学位类型侧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
2、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我校2014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为我校研究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6)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7)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8)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4、申诉和监督
东方医院研究生办公室:010-67687311 传真:010-67687311
东方医院纪检办公室:010-67689626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010-6428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