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
报到、资格审查及基本素质审核、 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 体检、 师生见面会、填写导师认定书。
2、报到及资格审查及基本素质审核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 8:30—12:00,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逾期未报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复试时间:
心理测试:2015年3月26日 下午17:00-17:40
专业课笔试:2015年3月27日 上午9:00-11:00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3月27日—4月2日
4、复试地点:医院综合楼二楼多功能厅、三楼会议室和门诊楼六楼电教室。
(二)复试考核方式:包括基本素质审核、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复试材料留存备查。
1、基本素质审核:复试时审查考生在校(往届生工作单位)期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就、职业规划等方面情况,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供复试小组参考。
2、专业课笔试按照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参考教材对复试考生组织一门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课水平。笔试由大学统一命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3、 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学术基础、知 识结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实践技能的考核。包括临床技能(满分100分)、临床思维能力及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参考国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英语四、六级,日语四级)与教师和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位复试考生综合面试时间30分钟。
4、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占50%;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含外语水平考核)占50%,其中外语水平测试权重为5%。
5、总成绩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6、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我校2014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为我校研究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6)成人应届、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7)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8)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三)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2015年4月8-18日
查询方式: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中公布,网址为http://www.bucm.edu.cn/yanjiusheng.。
公示方式和位置:拟录取名单以张榜方式公示,位置在我院综合楼一层大厅的公示栏。
(四)考生申诉的渠道,对遗留问题处理等:
复试考生对于复试有异议者,可以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经领导小组研究,可再次组织复试。我院申诉受理电话:010-52075251,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52075259。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交纳复试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