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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 2018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复试工作说明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7-22

一、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为4月20-24日,体检时间为4月23日13:30-16:30。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2.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遴选复试人员,加强复试工作培训。

3.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规范复试程序。

4.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5. 严格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招生工作时间进程,实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

6. 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外语≥60分

       ●业务课均≥60分

三、复试

(一)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组织机构: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制定本学院(部、所)复试办法和程序,组织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

按招生学科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各学科安排专人根据复试名单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参见《关于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三)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须提供《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此表可登录我校研招网下载(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要求考生填写后按时返回。

(2) 学科复试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等情况。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要求考生签好后返回所报考学院(部、所)。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要求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按时返回所报考学院(部、所)(注意定向就业单位一定要与其报名库中的单位一致)。

(3) 体检

● 体检时间:4月23日13:30-16:30

● 体检地点:校医院

● 体检注意事项:

A.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上午10:00之后请勿进食;

B.需交校医院体检费131元/人;

C.考生填写好体检表上的姓名、报名号、复试学院、专业等信息。体检表中的考生照片贴好,并由各招生院所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硕博连读考生和专硕攻博考生不参加体检。

(四)关于调剂

1. 调剂对象

报考我校且达到2018年我校博士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及符合破格复试要求的考生。

2. 调剂原则

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原报考学科与申请调剂学科相同或相近或者初试科目须与申请调剂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 调剂流程

(1)向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导师缺额信息;

(2)考生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申请表》,原报考导师、拟接收导师及申请调入学院(部、所)在相应栏签署意见;

(五)破格复试

1.破格复试要求

(1)当合格考生人数不满足导师基准名额时,可由拟招生导师提出申请进行破格复试。

(2)破格复试标准为外语成绩单科降10分,业务课不破格。

(3)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破格复试。

2. 破格复试申请程序

对于符合学校破格复试要求的拟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须由拟招生的导师向所在学院(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破格复试的书面申请,经学院(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硕博连读”和“专硕攻博”研究生博士资格考核

1. 考核对象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和获得专硕攻博资格的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 考核方式

按学科组成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委员会,对考生进行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给出。

3. 考核内容

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2门)、专业综合面试等。

五、录取原则

1.通过博士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和“专硕攻博”学生,直接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 按一级学科录取,定向就业类别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数15%;

3. 每位导师根据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博士生复试后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3×50%]+[复试成绩总分×50%] ;

4. 复试成绩:面试总成绩≥60分,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政治加试≥60分,业务课加试均≥60分;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七、各学院(部、所)联系方式

  我校接待考生咨询电话:010-67392533。

  我校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1、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pdf

2、2018年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政治审查表.pdf

3、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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