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1984年获批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获批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学校秉承“求是创新、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坚持“服装引领、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建立了“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现代服装教学体系。《时装商业评论》(《Business Of Fashion》)2016年度全球时装教育院校排行榜上,我校作为综合评分最高的国内院校位居全球时装教育院校本科课程第20名、硕士课程第20名,并在“最佳长远价值”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和地区40多所大学和机构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建立了境内外交换生培养机制。
学校持守“弘毅日新、衣锦天下”的校训精神,以“传承民族服饰文化、打造纺织服装强国”为己任,立足纺织服装行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服务首都,辐射全国,面向世界,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纺织服装高校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要求,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培养具有坚实服饰文化理论基础和宽阔学术视野,掌握文化人类学、艺术理论、设计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和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等相关学科前沿动态,运用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跨学科理论及方法,开展高水平的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抢救传承和设计创新研究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全日制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力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的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8.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学习资格。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方式: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
2)登录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专栏(网址:http://yjs.bift.edu.cn/zsgz/index.htm),下载《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并发至信箱yjslhl@bift.edu.cn。同时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报考计划内定向的考生须在表中相应栏目填写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4月10日(工作日)
3.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十项:
1)填写完成的《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的证明),考试时交验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入学报到时交验)。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草稿),同等学力不要求。
4)1-2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字)。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6)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能力及成果陈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背面注明姓名)。
8)1份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北京市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可从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专栏下载空白表格。
9)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提交以上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
10)境外学历考生除提交以上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4.报考费:200元(含专业初审、报名、初试、复试费),通过邮寄或现场缴纳,未交费者视为审核不合格。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邮寄报名材料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29
|
电话:010-64288145
|
|
邮寄报考材料请通过EMS,并注明“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
|
四、资格审查
我院博士生招生考试实行专业初审制度,学院将对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和专业初审,审查合格者将参加入学考试,未通过审查者不得参加考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学院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于考试前到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查询网址:http://yjs.bift.edu.cn/zsgz/index.htm
五、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1.考试日期:2017年04月22日-28日。初、复试科目在此期间全部考完。
2.考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
3.考试科目: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考试科目有英语、专业基础、专业论文,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复试主要包括综合素养(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折算办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1)中国服装史;2)设计综合能力。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1)中国服装史;2)设计综合能力。
4.研究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组织专家在复试环节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研究基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作为复试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通过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录取结果5月底前在校园网yjs.bift.edu.cn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2.录取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3.录取类别:计划内非定向、定向。
4.计划内非定向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
5.录取的新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入学后由我院进行身体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并将取消报考北京服装学院的资格。
6.学费1万元/年,学制3年。
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主页上查询,我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研究生院招生查询网址:http://yjs.bift.edu.cn/zsgz/index.htm.
2.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服装学院基础实验楼206室。
咨询电话:010-64288145
电子邮件:yjslhl@bift.edu.cn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