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推免生寄送复试审核材料的通知
已被我校初录为2013年推免生的各位考生:
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请各位推免生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复试审核信息表》原件以特快专递(请采用EMS寄送)形式寄达各培养单位。
2013年接受推免生寄送材料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表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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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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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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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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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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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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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77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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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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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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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意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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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77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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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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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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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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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77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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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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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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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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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778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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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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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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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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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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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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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77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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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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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日语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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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日语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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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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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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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77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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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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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院(系)
××× 老师(收)
邮编:100024
请务必在信件的左下角或备注栏中注明“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