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规范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有效促进培养质量的提升,现对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中期检查及论文预答辩等环节开展督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形式
各学院(培养单位)应切实发挥培养主体责任,尽快组织院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本学院(单位)的上述环节进行检查、研讨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院级督导组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深入现场或检查材料等方式进行严格督查。
二、具体要求
请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研函【2020】146号)、《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细则》研字【2017】168号、各学院(培养单位)制定的博士生资格考核文件等相关要求,进行全面督查或重点抽查,形成《研究生过程管理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教学楼31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yzlb@bit.edu.cn。
过程管理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的关键。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按质按时完成,切实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
附:《研究生过程管理自查报告》(模板)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生资格考核督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