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21〕43号
一、培养目标与条件
国内访问****通过访问期间的科研工作和专业学习,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为回原单位后发挥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
接受对象必须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副教授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并作为选送单位学术骨干培养的优秀讲师。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方向应基本一致,在本专业有代表性的成果。
二、报名办法与时间
申请人需同我校相关学科的导师联系,征求导师指导意见。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理工大学一般国内访问****申请表》(附件1)《住宿自理承诺说明》(承诺说明访学期间访问****可以自己解决住宿,附件2)各一式两份,由选派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盖章,经合作导师同意签字、我校接受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负责访问****入校的有关事宜,并将接受名单报送教育部备案。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计划于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初步定于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纸质版可委托他人或学院负责人提交至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研究生教学楼一层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电子版提交至grd985@bit.edu.cn。
三、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1、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学年(当年9月或10月报到,至次年6月或7月结业考核)。录取的访问****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由原单位提前来公函代为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访问****来校后,由导师协助制订个人工作计划。访问****在导师具体指导下应以科研为主,并根据选定的研究课题切实按照工作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同时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导师分派的其他工作。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经导师批准,可选修本学科点开设的专业课程。
3、访问****在我校访问期间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我校有关访问****的管理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或不能按时完成访问任务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进行访问****工作的,由所在接受学院报研究生院批准,取消其访问****资格,并函告原选送单位。
四、考核与结业
访问****学习期满,经导师和学校考核通过后,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证书》。
五、费用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收取进修培养费7000元/人·年。收到录取通知后可将进修培养费汇至北京理工大学账户或在报到时交纳。
因学校住宿条件紧张,学校不安排访问****的住宿。
工作联系人:
边老师(政策相关)、bty@bit.edu.cn
董老师(业务办理)、007dl@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国内访问****申请表附件2:住宿自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