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北理工党委发〔2019〕27号)、“双一流”建设规划、学科评估目标、2021年工作部署等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学校研究生教育“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目标、2021年研究生培养工作部署,重点通过专项建设(具体见申报指南)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并结合学院针对研究生拔尖人才培养的主体优势和院校两级紧密联动保障机制,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改革系列成果。
二、申报与管理
将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进行申报及管理。重点项目采取研究生院发布指南,各部门或学院组织申报、学校集中评审的方式开展,鼓励各单位联合申报,重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开展论证。一般项目原则上应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的教学院长牵头组织论证,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发展规划与工作重点、指南中各专项的具体要求开展详细论证。一般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年度研究生培养目标等开展系统规划,并组织学院教师完成详细论证。
项目管理立项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重点项目立项程序包括项目指南公开发布、申报受理、专家评审和签约四个阶段。一般项目立项程序包括项目指南定向发布、任务书提交、与研究生院签约立项三个阶段。
重点项目立项评审通过后即确定为校级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下设教研教改项目考核通过后,认定为校级研究生教育培养改革项目,各项目具有独立校级立项编号。
项目执行中期及期满,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学院KPI考核,并作为后续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下一年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立项的参考依据。项目执行期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允许新立项。
三、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至二年,具体详见项目指南。
四、经费支持
详见项目指南。
2021年经费使用截止时间到2021年12月10日,请务必按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完成经费执行。经费支出应符合国家和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必须用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的开支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项目经费使用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负责,并支持学院对项目进行经费配套。项目经费计划与安排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申报材料
重点项目申报人请按指南要求填写对应《申报书》,并准备相关材料,评审通过后再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任务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任务书(一般项目)》。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重点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部门)公章;一般项目《任务书》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重点项目申请人请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一层服务大厅。一般项目负责人请将《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任务书(一般项目)》报送研究生院312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至grd985@bit.edu.cn(主题格式为:XXX学院+重点(一般)+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各学院尽快组织进行申报,一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重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68918632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8日
附件1:《2021年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重点项目指南)》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
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任务书》
相关附件
研函〔2021〕37号 关于启动2021年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附件1:《2021年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重点项目指南)》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
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专项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