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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光电研究院2013年接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中科院光电研究院 /2013-11-27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光电院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光电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光电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的领导。
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进行招生复试相关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应是无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设组长一名,另安排记录员一名。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业务素质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类别及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50分)
学术型学位类
 
 
 
080300光学工程
〉300分
〉50
〉80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203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082501飞行器设计
专业学位类
 
 
 
085202光学工程
〉295分
〉40
〉80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1计算机技术
 
 
四、复试要求
1. 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两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3)体检费150元、复试费100元;
4)报考研究生政审表(光电院网站下载----研究生教育/下载区);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光电院网站下载----研究生教育/下载区)。
6)本科成绩单(原件)
7)其它获奖材料(带原件,交复印件)
2.身体健康检查
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文(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3.业务素质复试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内容:英语日常会话;考生阅读指定的英语短文,然后学生口头翻译;随机抽取一个话题,就此话题用英语表达自己的看法。
2)业务综合能力复试以面试为主,在面试过程中可有适量笔试内容(由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情况来掌握,考核时间每人20分钟)
业务能力考核包括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五、拟录取
(1) 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60且体检合格的名单上报光电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光电院公告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2)拟录取同学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专业学位两种。
(4)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政审通过后六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政审不合格;
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2013年4 月 1 日上午9:00至下午4点以前到光电院研招办报到并提交材料(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科研楼605室);
乘车路线:
A、乘坐城铁13号线在西二旗站下车:打出租车约17元左右;
B、或转乘公交车521、544路,在唐家岭北路东口下车,往北走200米,见一向西桥洞路口拐弯后,向南前行300米,见一向西路口(路口有“中关村森林公园”指示牌)右转前行300米。
3.体检时间:2013年4月2日早晨8:00(空腹)体检 。
       上午10:00综合笔试、心理测试;下午2:00英语面试。
4.复试时间:2013年4月3 日上午8:30专业面试。
5.未达到学术型分数线的考生,可以优先提出申请报名光电院专业学位硕士(即工程硕士)。
6. 参加复试的同学请3月29日前回邮件确认,邮箱:yqzheng@aoe.ac.cn
7.复试期间需要住宿的同学,请发邮件提前告知,住宿安排在光电院院内客座公寓(每天60元/床)。
8. 复试期间费用自理。
9.联系电话:010-82178611 联系人:郑老师 
光电院研招办
20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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