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接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全军院校教学工作评价首批“教学优秀单位”,担负着为全军培养高素质新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及指挥人才的任务。学院建有脉冲功率激光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电子对抗信息处理等2个军队重点实验室,红外与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等2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拥有一支以中国工程院院士为代表、电子信息领域专家教授为核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为骨干的教员队伍。
一、学科专业
2014年学院在“光学工程”、“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等7个学科接收地方生或国防生推荐免试。
二、申请人条件
1.“211”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地方生”)或“211”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以下简称“国防生”),并取得所在院校推免生(学术型)资格。
2.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规定学制内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学制为4年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学制超过4年的年龄相应顺延,服完兵役返校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
4.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5.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三、推免程序
1.个人申请:考生将《电子工程学院接收地方院校推免生申请报名表》(见附件)、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证明、加盖所在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证明于10月5日前寄达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资格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者,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本人于10月上旬来我校参加复试、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复试:符合条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们将于10月中下旬为其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报名确认: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到所在院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最迟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
5.正式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总政治部审核通过后,学院向考生寄送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60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37;
电话:(0551)65926125,15105603687。
网址:www.eei.edu.cn
附件下载:电子工程学院接收地方院校推免生申请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