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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安徽理工大学 /2014-04-02

 土木建筑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关于开展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3]17号)和《安徽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06]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土木建筑学院2014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 颖

成 员:盛 真 庞建勇 倪修全 丁志强 宗 琦 傅菊根 姚直书 荣传新 林 斌   王长柏 褚作勇 李栋伟 尹 楠 黄国栋 雷小磊 冯 婧

王惠艳

秘 书:陈海明

二、推荐对象

我院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对口单招生)。

三、推荐条件

(一) 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

(二) 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达425分以上,在本科前三年(建筑学专业为前四年)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40%的学生中,由高到低推荐,其中平均成绩按绩点计算。

(三)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 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其它不良纪录。

(五) 在有关国家级学术竞赛和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者(一等奖排前五名、二等奖排前三名、三等奖排第一名),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由3名以上教授(其中1名为我校基础课教授,2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审查认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六) 课程成绩符合推免生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优先推荐:

1. 两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级奖励的。

2. 国家发明专利或者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3.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学术论文的。

四、时间安排

1. 9月12日上午9点,学院召开2014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学院推免生选拔相关工作。

2. 9月12日下午4点30分,在制图楼一楼多媒体教室,学院组织召开动员大会。

3. 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注:前三(四)年平均成绩一栏不填,由学院统一填写,教务处审核并盖章),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原件备查),于9月15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教研室陈海明老师处。

4. 9月16日,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免条件,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免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5. 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填入《安徽理工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汇总表》,每人收取50元考试费,于9月16日17:00前将申请表、汇总表、考试费交到研究生招生办。

6. 9月21日~23日,组织符合条件、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参加选拔考试: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总分100分,9月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和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总分100分)。综合测试具体办法详见《土木建筑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试办法》(附件2)。

7. 9月25日,组织综合测试成绩评定,并将综合测试成绩汇总报送研究生处。

8. 10月10日前,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占50%)、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占25%)和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占25%),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确定推免生类别,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9. 组织获学校推免生资格者填写教育部统一指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报研究生处,由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招办。

五、注意事项

1.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推免生候选人须与学院签订保证书。

2.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然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根据学校的规定,已被正式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参加就业推荐。

3. 推免生名单上报后,推免生所报专业不再变动。

4. 推免生在本科毕业前如果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5. 签有定向、委培等协议的应届本科生,如被列为推免生候选人,须征得协议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六、组织纪律要求

1.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 有亲属报考推免生的人员应自觉向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回避申请,回避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制、审核、印刷、封装、评卷、登分以及录取等一切工作。

3. 学院对在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纪问题认真追查,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上报学校要求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保密措施

1. 学院推免生工作过程中的保密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命题成员名单、命题时间、评卷人员名单、评卷时间地点、面试成员名单等。

2. 参加命题的教师必须遵守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试题相关的内容,不得进行考前辅导或接待个别考生的咨询。命题结束后应立即销毁试题副本、草纸等材料,以防泄题。

3. 阅卷教师应在学校规定时间与地点阅卷,不得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现场,不得向外泄露阅卷情况。

4. 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试题不得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

本细则已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予以公布。

 

土木建筑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安徽理工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性别

 

 

本人近期一

寸免冠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特 长

 

本科入学时间、所学专业

 

评优获奖情况

获奖名称

级别*

获奖时间

 

 

 

 

 

 

有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健康状况

 

CET等级及成绩

级   分

参加科研活动和获奖情况: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符合本人真实情况,对此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若本校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点,愿意在本校相关专业攻读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

拟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

拟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领域名称:。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1、申请人三学年(四学年)平均成绩为       分,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为  人,在本专业年级排名为第        名。 

   2、经审核,申请人符合我校推荐免试条件,同意向学校推荐。

 

学院院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及附件应于9月16日前送到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633985)。

2、本表须附以下材料:①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②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盖章);③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3、“级别”指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等。

附件2

土木建筑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试办法

(一)综合测评分为综合素质测评和创新能力测评两部分。

(二)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和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笔试方式。笔试科目和分值分部如下:

专业

考试科目

总分

专业基础课(各30分,共60分)

专业课(40分)

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材料力学

土木工程材料

钢筋混凝土结构

100分

工程管理

工程力学

土木工程材料

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环境与设备

工程力学

建筑环境学

空气调节

(三)建筑学专业综合素质测评采用快题测试。

(四)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和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的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制图楼多媒体教室。

(五)建筑学专业快题测试的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下午2:00-6:00,考试地点在建筑学专业教室。

(六)创新能力测评采用直接加分的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1. 申请人参加国家级竞赛并获奖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

2. 申请人参加省级竞赛并获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

3. 申请人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署名单位,独立撰写学术论文,并在专业期刊杂志上发表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加5分,其它加3分;

4. 申请人获得发明专利5分。

(七)申请人考试得分和各项加分累加为综合测评得分(如果有申请人得分超过100分,取其中的最高分为100分,该专业的其他申请人得分以最高分作分母做相应的折减)。

(八)综合测评得分乘以25%,为推荐免试硕士考核综合测评部分的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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