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使我学院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推荐范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推荐人数: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
第四条 为科学、规范我院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特设立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被推荐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且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原则上达到425分以上。以专业为单位,在本科前三年文化课成绩名列前40%的学生中,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注成绩计算方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修读课程的课程学分绩点/∑修读课程的学分=∑该课程学分×绩点数/∑修读课程的学分。其中:课程成绩<60分,绩点数=0;当课程成绩≥60分,课程绩点=1.0 +(课程成绩﹡-60)×0.1)。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
第六条 推荐程序:
1.院毕业班辅导员统计毕业班学生前三年文化课成绩,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研究生处的网页上下载《安徽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填好后报学院,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专业名次、本科阶段前三年文化课平均成绩及全国英语四(六)级成绩等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按照申请者的专业名次确定推免生的推荐名单。
第七条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或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型研究生或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
第八条 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或校研究生处有关文件不一致的地方,按学校或校研究生处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安徽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