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1、全面贯彻国家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校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相关学院成立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
学校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GCT成绩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具体要求如下:
四、资格审核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学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应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3年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1)。
五、复试内容及工作安排
工程硕士第二阶段的复试主要是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具体分为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两个环节,总分100分,各环节所占比例分别为专业课笔试60%、面试40%。其中笔试内容按照我校对外公布的《安徽建筑大学2013年工程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面复试科目执行。
复试时间:2014年1月14日至15日,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资格审核:
时间:1月14日下午14:30至17:10
地点:北区行政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专业课笔试:
时间:1月15日上午9:00至11:00
地点:待定
3、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1月15日下午14:30开始
地点:待定
六、录取办法
工程硕士的录取工作按照各领域研究方向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并综合考虑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依次录取(专业课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须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各领域研究方向总分计分办法:
总分=GCT×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