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政治学院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正礼
成 员:戴兆国、彭启福、王习胜、姚宏志、陶永华、李靖
二、一志愿及调剂考生资格
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成绩要求,均为达到该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分数线。
2、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学术型调剂学术型需在同一一级学科之下进行,学术型调剂专业学位,可跨专业调剂。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不进行破格录取。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为100分。
3、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专业笔试30分,综合面试60分。
4、最终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2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80%。
(二)复试日程安排
1、
2、
2010101教室:马哲、中哲、外哲、马原、党史、中国化专业考生
2010102教室:伦理、思政、学科教学(思政)专业考生
3、
2010101教室: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
4、
2010304教室:马哲、中哲、外哲、马原、党史、中国化专业考生
2010402教室:伦理、思政、学科教学(思政)专业考生
5、
2010101教室:马哲、中哲、外哲、马原专业考生
2010102教室:党史、中国化专业考生
2010103教室:伦理学、思政专业考生
2010104教室:学科教学(思政)专业考生
6、体检:
(1)
(2)体检表须粘贴考生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体检费50元,由考生直接交给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考生本人签订相关承诺书,确保入学新生质量。
五、拟录取原则
1、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需要经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4、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需当场进行调剂系统的信息确认;如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所空名额依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6、
六、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