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安徽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1-0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将于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决定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
       长:王 
   副 组 长:程   朱家存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陵合  王自东  朱昌青  孙胜忠  陈文兵  吴孝兵

    步献新  赵广超  祝东进  胡金戈   

    高正礼  席玉宝      商永嘉  崔执凤

    彭凤莲  焦华富  葛明贵  储泰松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商永嘉兼任,成员为各学院分管副院长、校研招办负责人。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复试内容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全部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应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

4、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专业笔试30分,综合面试60分。

三、复试、调剂办法

(一)学院制定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2、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 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各学院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 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分配专业招生计划数

各学院应综合考虑导师数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因素,将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分配到各专业,并严格执行。确需更改,需说明原因,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执行。

(三)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应相同。

5)体育学及体育硕士(教育类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该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复试

1、复试具体实施细则见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yz.ahnu.edu.cn)。

2、复试要求

1)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专业笔试可利用标准化考场进行录像。

2)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利用标准化考场进行录像的复试过程,须上报复试时间及所在教室信息到研招办;其他形式录像的复试过程,须上报光盘到研招办备案。

3)各专业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明确拟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五)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2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8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各专业复试小组应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 “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拟录取

1、拟录取在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4)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信息公开公示

1、所有须要公开的信息都统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网址:http://yz.ahnu.edu.cn)。信息公开流程: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发布->各学院分管院长预审->研究生院审核发布。

2、须要公开的信息有:

1)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说明已接收的推免生数)。

2)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3)一志愿复试名单。

4)调剂复试名单。

5)拟录取名单。

3、“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七、日程安排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程序。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并开展业务培训,周密布署,规范流程,做好预案,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二)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各学院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坚决抵制徇私舞弊、走过场等不正之风,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切实维护研招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九、申诉渠道

(一)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

邮编:241003

邮箱:jwjcc@mail.ahnu.edu.cn

电话:0553-5910018

传真:0553-5910018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二)安徽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绩溪路240

邮编:230022

邮箱:jiancha@ahedu.gov.cn

电话:0551-63609561

传真:0551-63609538

部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处

 

特此通知。

 

    注:本通知与《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修订)》(校研字[2007]14号)不符处,以本通知为准。

 

                                        2015317

                                         研 究 生 院

相关话题/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