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旨在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全面发展,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构成
主任委员:胡靖
成员:黎泽潮、沈正赋、刘刚、袁立庠、陈新平、马梅、秦宗财、许凌虹、赵昊、王艳红、刘佳、张辉
二、评审程序
1、即时起网上公示《传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须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
3、申报材料交研究生民主评议、推选。
4、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讨论,形成结果。
5、结果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国家的教育和建设事业做贡献。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品德优良,品行端正。
4、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科技、文化、实践等活动,且成绩突出者。
5、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需在80分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省级学术期刊的专业学术论文。
关于成绩的界定:12级学生计第1学年成绩,11级学生计第2学年成绩。
四、时间安排
1、9月22日-28日,学院宣传动员,核定成绩,填写表格,提交材料。
2、9月28-9月30日,研究生民主评议。
3、10月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
4、10月8日,结果公示3天,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传媒学院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