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1999年,我校被批准为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我校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7个。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计划及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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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程领域名称  | 
            
             代码  | 
            
             招生学院 (联系电话区号:0571)  | 
            
             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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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学工程  | 
            
             085216  | 
            
             化学工程学院(88320721王老师)  | 
            
             工程硕士总招生 限额为 350人, 其中项目管理专业领域招生限额为 1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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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机械工程★  | 
            
             085201  | 
            
             机械工程学院(88320235,鲁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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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工业工程  | 
            
             0852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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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动力工程  | 
            
             085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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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085208  | 
            
             信息工程学院(85290371,陈老师、许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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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控制工程  | 
            
             085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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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计算机技术  | 
            
             08521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88320176,85290795,王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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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软件工程  | 
            
             085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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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项目管理  | 
            
             085239  | 
            
             经贸管理学院 (88320522、88320381,徐老师、陈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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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物流工程  | 
            
             0852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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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环境工程  | 
            
             085229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88320355,王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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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生物工程  | 
            
             0852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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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085213  | 
            
             建筑工程学院(88320460,郑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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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制药工程  | 
            
             085235  | 
            
             药学院(88320179,钱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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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光学工程  | 
            
             085202  | 
            
             理学院(85290306,陈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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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材料工程  | 
            
             08520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8871530,寿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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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食品工程  | 
            
             085231  | 
            
             海洋学院(88320345,何老师)  | 
        
说明:★为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三、报名
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7月11日至14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于10月16日后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是2014年10月26日(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参考书目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报考我校的考生,GCT考试外语语种限选英语。
达到当年我校规定的攻读工程硕士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4年12月底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具体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相关通知(http://www.gs.zjut.edu.cn/yzs)。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各硕士专业学位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七、学习地点、年限与学费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授课地点为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理学院光学工程设在屏峰校区);修业年限2-5年,且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全程学费2.5万元。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课程安排等培养环节请咨询各相关学院。
另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