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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4-06-2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招收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收工程硕士领域及招生计划

序号

工程领域

代码

招生学院

1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通信方向:通信工程学院(86919123/15058153086,高老师)

电子方向:电子信息学院(86915127,尹老师)

2

软件工程

085212

软件学院(87380566/15381139171,施老师)

3

计算机技术

085211

计算机学院(86919113/15381139986,叶老师)

4

项目管理

085239

管理学院(88809075 /13173637193,孙老师)

5

物流工程

085240

管理学院(88809075 /13173637193,孙老师)

6

机械工程

085201

机械工程学院(86878657,杨老师)

7

工业工程

085236

管理学院(88809075 /13173637193,孙老师)

8

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

电子信息学院(86915127,尹老师)

9

控制工程

085210

自动化学院(86919066/13735520546,张老师)

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0852

 

四、报名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浙江省现场确认点:

1、浙江大学 杭州市浙大路38号 玉泉校区图书馆 张老师 0571-87951452

2、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市潮王路18号 朝晖校区图书馆 陈老师 吴老师 0571-88320119

3、浙江师范大学 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行政中心北二楼204 林老师 0579-82283026

4、宁波大学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叶耀珍楼 赵老师 0574-87609136

现场确认时间:

7月11–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六、周日照常办理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

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是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参考书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达到当年我校规定的攻读工程硕士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4年12月初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具体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2.5-5年。

学费:2.8万元。

九、学习时间及授课地点

根据国家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除经批准的授课点外,省内授课一般安排在杭州市区文一校区(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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