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生是指什么?
这是指考生的录取类别。其中非定向生和定向生属国家计划内录取生(一般理解为公费生),委培生和自筹生属国家计划外录取生(一般理解为自费生)。
计划内录取生,如果与某一单位签下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定向到该单位工作,则为定向生;没有与任何单位签下定向培养协议的,为非定向生。
计划外录取生,如果与某一单位签下委托培养协议,则为委培生(其学费等由委托单位支付,一般在协议中注明),没有与任何单位签下委培培养协议的,为自费生,自己支付学费。
定向生和委培生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由定向和委培单位发放,学校不再发放生活补助费。
非定向生和自筹生(除MBA外),并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我校才发放国家普通助学金(俗称生活补助费)。学校计财处将依据学生人事档案到达情况按月发放。
二、调初试试卷函是怎么一回事?
初试试卷指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时的答卷。一志愿学校未录取的考生,申请调剂至外校,并被外校调剂拟录取,其初试试卷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一志愿报考学校寄到考生调剂拟录取学校。调剂拟录取考生需向一志愿报考学校办理初试试卷调出手续。
调初试试卷函是调剂学校给考生一志愿报考学校的函,用来函调其初试试卷用的。
三、调档函是怎么一回事?
档案指关于考生自高中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材料由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整理形成。调档函就是用来函调考生的档案的。
除定向生和委培生外,档案管理部门须凭考生的调档函,以机要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寄达至考生拟录取学校(应届本科生的档案,因大学阶段的档案归档需要一定的时间,可适当推迟,但一般要求在毕业后的2周内寄出)。
考生本人一般不可直接接触档案。如某些地方允许考生寄送,则考生不可拆封,且必须以EMS(邮局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我校的调档函由拟录取学院按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达至考生本人。调档函一般与考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时间会在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具体寄送时间可咨询相关学院。
四、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寄送
研究生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来学校报到。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全国录取工作联合检查办公会上通过后,学校按照正式录取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由拟录取学院按考生报名时的通讯地址统一寄达。如果考生的通讯地址有修改,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五、关于户口迁移问题
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在报到时一并办理,延期将无法申报入户。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身高等,若有涂改须加盖公章及校对章。迁往地址不正确的或签发日期非本年度的,必须换发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应盖有两个公章(即省公安厅或直辖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和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录取在化材学院、机械学院、生环学院、药学院、建工学院各专业及MBA专业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在信息学院、经贸学院(除MBA)、计算机学院、教科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政管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各专业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新生,一律不办理户籍迁移。
六、关于党(团)组织关系
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浙江省内考生的接收单位转至“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浙江省外考生的接收单位转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入学时将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党委(总支),由学院党委(总支)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接转。
研究生团员组织关系均转至“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七、其他:
新生报到时间和新生入学须知等内容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gs.zjut.edu.cn/zsxx/index.asp上公布,请届时关注。
研招办
20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