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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能源系2013秋博士生复试的通知

浙江大学 /2014-02-15

 

一、系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3年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高翔

副组长:陈炯

 员:邱坤赞 盛德仁 刘震涛 汤珂 陈惠玲 林雪妹

申诉联系人:E-mail:zzbchj@cmee.zju.edu.cn(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系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   录取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复试线: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0分(听力成绩7分,8分,9分者,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可视为英语成绩上线)具有复试资格。

3.结合初试成绩,经复试和综合考核后录取。

4.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三、   复试

1、各学科点组织3人以上的复试小组(组长由分管所长担任),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2、复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课笔试占30%,面试占70%。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面试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时间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

4、复试工作5月5-13日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四、录取

被复试人的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被复试人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初试分25%、复试分75%。

五、调档审查

由系党委(总支)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要重点加强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时间安排:

14月29日:系秋季博士生录取工作会议;各所通知学生复试;
2、4月30日:系网上公布复试安排相关通知,

3、5月5日-5月13日:研究生院招生处资格审查,详见研究生院网上关于2013年博士生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

5、5月5日-5月13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关于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6、5月7日-5月8日:学科点复试。(具体时间注意网上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先到研究生院招生进行资格审查,再到浙大玉泉校区李达三楼215报到,凭资格审查表;领取资格许可证后到各研究所复试);

7、5月9日:学科点完成复试工作,上报拟录取名单(格式见附件)及相关资料;

85月9日-:发调档政审函。
9、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

 

能源系

201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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