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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的通知

浙江大学 /2014-02-11

1.复试方式:采用笔试(英语听力)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合格标准: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录取时初试和复试的比例:初试与复试成绩各占70%和30%,计算出考生的最后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4.复试中英语听力和专业面试的比例:复试所占的总成绩的30%中,专业面试25%;外语听力5%。
5.复试方案和程序:

时间
内容
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备注
3月25日上午
9:00-9:30
1.学院资格审查
前提:(1)符合2013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学院审查并复试前必须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的报考资格审查)。
2.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复试考生复试抽签。
曾宪梓楼104
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持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其他复试考生携带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合格的资格审查表;所有复试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件,以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3月25日上午
9:45分开始
外语听力(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
曾宪梓楼104
请考生自己携带钢笔或水笔等。
3月25日下午2:30开始
法学硕士考生复试,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专业到相应的学科点参加复试。少民骨干计划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7号楼206
民商法学:7号楼106
刑法学:7号楼101
经济法学:7号楼103
法学理论:7号楼105
诉讼法学:7号楼202
国际法学:7号楼209
考生休息室:7号楼213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复试包括专业复试和英语口语复试。
3月26日上午
8:30-晚上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
7号楼106
考生休息室:7号楼202、203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抽签号,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复试包括专业复试和英语口语复试。

 
6.有关资格审查、体检的安排请见
(1)《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
(2)《关于资格审查、体检的通知》
(3)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  (我院考生体检可能安排在3月23日,在西溪校医院,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安排以该网站通知为准)
7.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交通及住宿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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