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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

浙江大学 /2014-02-18

 

一、        网上预填表

请填写“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请使用XP系统,IE浏览器,网上填写后导出),由导师、学院研究生科、学院党政签署意见、盖章。(如因签证等原因没有最终出行或者晚于申请表上所填写的月份出行,请务必告知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

        出国(境)时间(90天及以上),填写上表的同时,请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服务平台,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在“学籍异动”一栏内选择“异动申请”,异动类型为因公出境;填写内容为:出国(境)和入国(境)时间(异动起始截止日期)、异动事由。网上填写并打印,由导师、院系签署意见、盖章。

 

二、        研究生院提交申请表

本人持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一份(出国出境180天及以上需要两份原件)、国(境)外大学或机构的邀请信复印件、导师推荐信等材料,出国(境)时间90天及以上,需同时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到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2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        后续手续

1、 若有报销任务,请持申请表原件到计财处(紫金港东六教学楼一楼)或科研院(紫金港行政办事大厅9-10号窗口)审核。审核后,请将申请表原件交外事处或研究生培养处。复印一份申请表自己留底,报销时财务处需要出具申请表的复印件。

2、 180天以下:持申请表原件到外事处(紫金港行政办事大厅16-17号窗口)办理其他手续(六个月以下派遣证明);

180天及以上:下载派遣证明范本公派长期出国(境)用)根据自己情况填写有关信息,持修改后的打印件到培养处开用印单,持用印单到院办(玉泉校区教11-232室)盖章。申请表原件留研究生培养处。

3、 若尚未办理护照,请持一份申请表复印件到保卫处审核,办理户籍处理手续(详见保卫处《各类户籍证明及身份证补办手续流程》),再到公安局办理因私护照。

4、 请复印一份申请表自己留底。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定向、委培生申请出国(境),需提交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单位同意派出函,并同时到本人工作单位办理出国(境)手续和出国(境)任务批件。

2、 若出国(境)时间超出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出国(境)前需先至学院研究生科办理完成延长学习期限手续: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在“学籍异动”一栏内选择“异动申请”,异动类型为延长学习年限;填写内容为:延期时间(异动起始截止日期)、异动事由。

3、 出国(境)时间(90天及以上)若有变更,请及时电话通知:87951124 ,或发E-mail至:luye07@zju.edu.cn;若不通知,我们将按原申请时间办理学籍处理手续。

4、 若确需延长出国(境)时间(限申请一次),请办理延长出国(境)时间手续,手续办理程序:在到期前一个月寄回国外导师邀请延长函(须附经济资助证明)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延长出国()时间申请表》,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        返校手续

1、 返校后,请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否则无法做学籍恢复处理,以致影响您的奖学金发放和医疗保险的办理。

2、 返校手续办理程序: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服务平台,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在“学籍异动”一栏内选择“异动申请”,异动类型为入境复学;填写内容为:出国(境)和入国(境)时间(异动起始截止日期)、异动事由。网上填写并打印,在办完学院手续后,本人持申请表及护照至玉泉校区教11-212室办理有关复学手续,再去学院注册。

3、 同时提交《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境)研究生返校报告书》和代表性的照片。返校后请将报告书和电子照片上传到网上申请系统,“报告书”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培养处。   

4、 得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其它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回国后,若需提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保证金,请持已填写完毕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护照,到研究生培养处办理国内推选单位报到手续,提取保证金的其他手续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办理。

 

 

                                                                                     研究生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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