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预报到申请表”(网上填写后导出),由导师、学院研究生科、学院党政签署意见。办完学院手续后,请复印一份申请表。
二、持申请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国外大学或机构的邀请信复印件、导师推荐信、相关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到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2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 若出国(境)时间六个月及以上:请在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派遣证明范本(公派长期出国签证用),根据自己情况更换有关信息,持修改后的打印件到培养处开用印单,持用印单到院办(玉泉校区教11-232室)盖章。
四、 若尚未办理护照,请持一份申请表复印件到保卫处审核,办理户籍处理手续。(详见保卫处《各类户籍证明及身份证补办手续流程》)http://10.71.72.66/redir.php?catalog_id=18&object_id=2109)然后到公安局办理护照(因私护照)。
五、 定向、委培生申请出国(境),需同时提交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派出函。
六、 出国(境)时间(三个月及以上)若有变更,请及时电话通知:87951124 ,或 发E-mail致:fg@zju.edu.cn;若不通知,我们将按原申请时间办理学籍处理手续。
七、 若确需延长出国(境)时间(限申请一次),请办理延长出国(境)时间手续,手续办理程序:在到期前一个月寄回国外导师邀请延长函(须附经济资助证明)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延长出国(境)时间申请表》,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八、回国后,请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否则无法做学籍恢复处理,以致影响您的奖学金发放和医疗保险的办理。
九、回国返校手续办理程序: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异动类型为其他(公派出国或出境返校);填写内容为:出国(境)时间。办完学院手续后,先到研究生培养处签字盖章,然后持申请表到学籍管理办公室(玉泉校区教11-222室)办理有关手续,再去学院注册。
十、 提交《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究生回国报告书》和代表性的照片,请上传到申请系统。“回国报告书”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培养处(教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