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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4-03-10

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对高层次管理和技术人才需求,鼓励优秀在职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继续深造,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研究生课程进修生。

一、进修资格

1.申请进修者,一般为已获学士学位1年(含)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前置学历无学士学位但为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以上毕业后工作满4年(含)以上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工作业绩优秀,身体健康。

2.申请进修的专业,应与原有本科学历专业相近,或与当前所从事的工作相关。

二、办班专业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医史文献学、方剂学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临床分内科与外科方向内科方向设中西医结合消化疾病研究、中西医结合血液病研究、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研究、中西医结合呼吸疾病研究、中西医结合肿瘤疾病研究、中西医结合神经内科疾病研究、中西医结合内分泌疾病研究、中西医结合肾脏病疾病究、中西医结合传染性疾病研究等研究方向,外科方向设中西医结合泌尿外科研究、中西医结合心胸外科研究、中西医结合神经外科研究、中西医结合肿瘤外科研究、中西医结合肝胆胰外科研究、中西医结合胃肠道外科研究等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内科学设血液系统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消化系统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神经系统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呼吸系统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老年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肾脏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内分泌系统的实验和临床研究、急诊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肿瘤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精神卫生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传染性疾病的实验和临床研究等研究方向。

中药学:中药学      药学:生药学、药剂学、药理学      护理学:护理学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集中授课。学习期限1年。

四、报名及录取程序

1.凡符合条件者,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l.zjtcm.net/”,进入快捷通道”-“研修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发给录取通知。

3.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56-6月24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24日-629(周一至周五)9:00-16:30

杭州现场确认地点1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滨江区滨文路54823号行政楼604室)

联系电话:0571-86613540        联系人:杨老师    吴老师    徐老师

杭州现场确认地点2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孝女路2号杭州市卫生局711室)

联系电话:0571-87917276        联系人:厉老师    孔老师

异地办班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研究生课程进修费10000.00/人(不含教材费)。退学手续费500/人•次。异地办班委托主办单位收取一定的学杂费用于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往返交通、食宿及场地租金等费用。

六、证书发放

进修学员按课程设置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七、附则

1.研究生课程进修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粮、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外地进修人员食宿自理。

2. 学员因故终止进修,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办理退学手续。收取手续费后,已交费用的其余部分退还。进入课程学习以后,不办理退学手续。

3.若以往已结业进修学员想重新参加进修班学习,按本规定执行。可免修公共课,成绩以60分计;专业课需重新学习并参加考试,成绩以实际成绩计。

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国家水平统考

国家水平统考为国家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国家统考”),参加“国家统考”的资格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办《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文件为准,其报名、缴费及成绩查询均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

九、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事宜

1.申请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按现行办法,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通过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所有课程并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每年9月份      联系方式:研究生处学位办,0571-86613709,张老师

3.同等学力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7000/人(申请学位时交纳)。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请遵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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