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意见(试行)》(浙师研字〔2016〕4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院考核小组综合考核,现将我院复试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公布如下。
序号 |
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 |
研究方向 |
成 绩 |
学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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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听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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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体检 |
综合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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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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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艳萍 |
中国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字学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91.4 |
拟录取 |
2 |
20183042 |
魏颖 |
中国语言文学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90.3 |
拟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