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浙江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经各招生学院复试、初审,研究生学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17日—4月30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反映。
地 点:行政北楼429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电子邮箱:yzb@zjnu.cn
附件: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