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经学院复试、初审,研究生部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12日—4月21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部或纪委办、监察处反映。
纪委办、监察处
地点:行政楼四楼 联系电话:0571-86843028 电子邮箱:jsc@zstu.edu.cn
研究生部
地点:行政楼420 联系电话:0571-86843082 电子邮箱:yz@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 研究生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