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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浙江师范大学 /2014-06-22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体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

二、复试程序

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思政考核等环节构成,具体环节时间参见复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三、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按实计算。

2、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150分)。

3、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3)×50%

四、复试不合格确认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

4)体格检查不合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五、录取办法

复试合格者,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招生计划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剩余名额在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取足。因招生计划数限制未能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则列于拟录取候补名单,以便在有名额的情况下录取。

申诉联系人:林凌斌     举报电话:0579-82299878    举报邮箱:llb@zjnu.cn

 

未尽事项,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四年四月三日

 

2014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doc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w.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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