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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3级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须知

浙江师范大学 /2014-03-06

 各位公共管理硕士(MPA)新生:

祝贺您成为浙江师范大学2013级公共管理硕士(MPA)的一员!希望您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机会,浙江师范大学热忱欢迎您的加入。

现将我校2013级公共管理硕士(MPA)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9月7日(周六)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6幢法政学院三楼大会议室

具体安排届时详见MPA教育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二、报到时您应携带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本人1吋半身正面脱帽近期彩照2张。

3.银行的缴款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

三、缴费注意事项:

缴费办理手续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缴费须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公共管理硕士(MPA)新生必须按时报到,原则上不能请假。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MPA教育中心请假(请假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附相关证明。逾期两周及以上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公共管理硕士(MPA)新生报到注册及上课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3.报到时须填写研究生证(须按规范填写),并领取研究生手册等材料,购买公共课教材。

五、咨询方式

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0579-82298620

邮箱:mpa@zjnu.cn  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zjnu.edu.cn/

缴费请咨询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电话:0579-82282433

研究生学院网站:    http://yjsb.zjnu.net.cn/

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http://ygb.zjnu.net.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浙江师范大学2013级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缴费须知

 

各位公共管理硕士(MPA)新生:

我校2013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1.柜台缴费:

浙江省内除宁波外的新生,请到中国农业银行省内营业网点(宁波地区除外)凭“学生学号”缴费。缴费时先告知网点柜台“交浙江师范大学学费”及学号,在查询缴费金额并仔细核对后将款项交入浙江师范大学缴费库。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款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报到及查询之用。

宁波地区的新生,请到中国工商银行省内营业网点凭“学生学号”缴费。缴费时先告知网点柜台“交浙江师范大学学费”及学号,在查询缴费金额并仔细核对后将款项交入浙江师范大学缴费库。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款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报到及查询之用。

学号见《录取通知书》

2.网银缴费(适合全部学生)

目前支持中国农业银行网银缴费(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本人学号),网址:http://wyjf.zjnu.edu.cn/

二、收费标准:(单位:元)

学院、专业

学习方式

培养费

代管费

应缴总额

法政学院

公共管理硕士(MPA)

在职

¥35000.00

不收

¥35000.00

所有费用原则上一次性缴清;若有困难者,说明理由后可按第一年60%,第二年40%的比例缴清。

三、缴费时间:

各公共管理硕士(MPA)新生应在8月25日前以适当方式完成缴费。因特殊情况未及时存入者,可在报到现场“缴费处”缴费。

缴费成功后才能完成报到注册。

所有发票在报到后统一发放。

如有疑问请与MPA教育中心(0579-82298620)或计划财务处(82282433)联系。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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