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的范围
2013级MPA复试分数线为全国联考成绩132分(含),英语成绩不低于30分(含),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逾期不候。
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26幢教学楼)
具体安排:
时间 |
主题 |
地点 |
8:30-10:30 |
资格审查 |
法政学院三楼大会议室(26幢教学楼) |
8:30-11:30 |
面试 |
面试地点及分组名单将在资格审查地点公布 |
13:00-14:00 |
笔试 |
法政学院三楼大会议室(26幢教学楼) |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考生须提供材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照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须原件,由考生本人在网报地址,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在职联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lkwsbm/下载打印)。考生应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盖上公章,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提示:如果所在单位可以报销一部分学费且需要用到《资格审查表》的,请自行准备多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意:学历证书的毕业日期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原件须带上审核)。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进入“学信档案”的“学历认证”栏,根据页面上提示,自行申请认证,最后须拿到认证报告)。
(5)《考生个人信息表》(一式二份)。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7)在职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本人在职的工作证明)
注:如发现以上材料虚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科目
1.面试:采取小组集体面试。每一面试小组由3位考官组成,考官在评分表上分别给每一位考生打分,面试总成绩为3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值。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内容: ①个人情况介绍;②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政治信仰与价值取向;时政及国家政策的关注、理解程度;工作经验、业绩、社会影响、规划;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表达与沟通、自制力与应变能力;举止礼仪与心理素质等。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设定考试复习范围),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录取总分=全国联考成绩×70%+复试×30%
六、录取
1.基本条件:资格审查符合要求,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60分为合格线)。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复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后,可到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网查询复试成绩。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复试,逾期者视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3.咨询方式:0579-82298620,传真:0579-82298616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考生个人信息表
附件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四:资格审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