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的范围
2013级MPA复试分数线为全国联考成绩138分(含),英语成绩不低于35分(含),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附后。。
注:1、根据招生计划数,未能拟录取的考生,进入第二批复试,名单择日公布。
2、我校MPA接受少量校外调剂生源,凡全国联考成绩140分(含)以上,英语成绩不低于35分(含)者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月10日(参加今年MPA双证考试的考生不予调剂) 附件:调剂报名表(填写好后签名并传真至0579-82298616)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1月5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15:00,逾期不候。
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26幢教学楼)
具体安排:
时间 |
主题 |
地点 |
8:30-10:30 |
资格审查 |
法政学院三楼大会议室(26幢教学楼) |
8:30-15:00 |
面试 |
面试地点及分组名单将在资格审查地点公布 |
15:15-16:15 |
笔试 |
法商大楼一楼(26幢101教室) |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考生须提供材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照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须原件,由考生本人在网报地址,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在职联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lkwsbm/下载打印)。考生应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盖上公章,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提示:如果所在单位可以报销一部分学费且需要用到《资格审查表》的,请自行准备多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意:学历证书的毕业日期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原件须带上审核,资格审查时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不允许参加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进入“学信档案”的“学历认证”栏,根据页面上提示,自行申请认证,最后须拿到认证报告)。
(5)《考生个人信息表》(一式二份)。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必须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7)在职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本人在职的工作证明)
注:如发现以上材料虚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科目
1.面试:采取小组集体面试。每一面试小组由3位考官组成,考官在评分表上分别给每一位考生打分,面试总成绩为3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值。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内容: ①个人情况介绍;②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政治信仰与价值取向;时政及国家政策的关注、理解程度;工作经验、业绩、社会影响、规划;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表达与沟通、自制力与应变能力;举止礼仪与心理素质等。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设定考试复习范围),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录取总分=全国联考成绩×70%+复试×30%
六、录取
1.基本条件:资格审查符合要求,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60分为合格线)。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复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后,可到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网查询复试成绩。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复试,逾期者视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3.咨询方式:0579-82298620,传真:0579-82298616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考生个人信息表
附件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四:资格审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