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招生简章 |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1.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五、入学考试 1、全国联考时间:2015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进行,其中10月25日上午8:30-11:30考专业综合,10月25日下午14:30-17:00考外国语。 2、初试科目(即全国联考科目)为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和外国语两门。考试大纲如下: 专业综合:《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复试由浙江工商大学组织。其中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具体由浙江工商大学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据 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录取调剂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 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提醒广大考生谨慎选择报考 院校。 七、学制及收费 学制3年,采用双休日和部分时间集中的形式授课。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学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经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共计3.3万元(不含书费、食宿等费用)。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邮编:310035 联系人:杨老师 中心邮箱:jmcentre@163.com 咨询电话:0571-88905751,0571-88076012 (开通时间:即日起至7月11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13588885304(开通时间:即日起至7月11日,8:00-12:00;14:00-17:00) 传真:0571-88905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