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拟招收新疆医科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100212 |
眼科学 |
1 |
100217 |
麻醉学 |
1 |
100100 |
基础医学 |
1 |
1002Z4 |
口腔颌面修复与整形 |
1 |
“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不占招生学院原有招生计划名额。
二、招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
(三)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总分≥80分(IBT);
3.雅思IELTS总分≥5.5分;
(四)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五)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及类别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为新疆医科大学推荐人员。只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9日9:00-25日14:00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报并上传电子报名材料,逾期概不受理。报名信息以研招网最末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要准确,特别是:①身份证号码应确保正确,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保持一致;②本科硕士毕业学位信息如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致(部分学校已更名,请按照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③须明确报考专业;④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确保在2023年7月底之前不变, 以便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⑤联系电话须为本人常用手机的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
六、报名材料
(一)《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报名系统打印,须签字盖章,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部门盖章);
(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四)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1500字);
(五)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双面打印,须推荐人手写签名,模板见 附件1.doc);
(六)温州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模板见 附件2.doc);
(七)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证书的复印件或成绩单复印件);
(八)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九)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课题研究、获奖证书等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一)至(八)为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的材料。考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将上述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申请专业代码+考生姓名”命名)作为附件上传,完成网上报名。只在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但未上传报名材料附件的,视为报名未完成。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先行留存,待拟录取之后按要求寄送。
七、招生程序
资格审查小组对每一位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分层次评分后根据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对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材料评审成绩须不低于60分)。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集中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实验操作、临床技能操作等方式,对考生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进行综合评价。
2023年,我校分批组织博士的报名和考核,参加我校第一批次考核并获得拟录取资格者,或已获得其他高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后续批次报名。
八、录取
(一)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同一批次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者综合考核成绩须不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无需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
(三)学校预计2023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九、监督保障机制
(一)博士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三)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十、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位申请和授予按照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例进行。
(三)学费:30000元/生.年。
十一、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韩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 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614研究生院招生办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