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组织各学院认真开展并已完成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复试工作。经各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现将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26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3.基本要求: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yanzhao@nbu.edu.cn;
电话:0574-87609136;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安中楼605室研究生院研招办。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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