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行政〔2006〕8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温州大学2013/2014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并担任过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支部、班委干部等职务。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模范执行校级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自学和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推荐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推荐。根据《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行政〔2006〕87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本学年我校共评选37个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 |
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 |
商学院 |
1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 |
法政学院 |
1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1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7 |
体育学院 |
2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7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校研究生会 |
6 |
音乐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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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交材料
(一)每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学业成绩汇总表(加盖研究生部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SCI/SCIE/EI/ISTP索引需提供检索证明材料);
(二)《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交电子稿。
五、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评出本院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
(二)5月7日前请各学院将优秀学生干部材料交至研究生部综合科(南校区行政楼717A办公室),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发至电子邮箱dream.gao@qq.com,邮件主题标明“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5月9日前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评选出本学年校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并进行公示;
(四)发文奖励。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望各学院努力做好本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高梦昱 电话:86598063
附件:《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研究生部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