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科学和谐就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国家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以上奖项2次(项)及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须获以上奖项1次(项)及以上,或在学期间有突出贡献或业绩(尤其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比例与程序
1.优秀毕业生按15%的比例推荐,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占5%,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8名。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如下: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名额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37 | 6 |
水产学院 | 20 | 3 |
食品与医药学院 | 21 | 3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15 | 2 |
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 | 12 | 2 |
数理与信息学院 | 17 | 3 |
管理学院 | 45 | 7 |
合计 | 167 | 26 |
2.以学院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选出候选人,经公示后在3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和《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汇总表(附
件2)报研究生处。在汇总表中请注明是推荐省优还是校优,如学院推荐的是省优而最终未能入选省优,则自动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3.研究生处牵头成立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小组,由评定小组根据候选人的材料推选8名省优获奖人。
4.获奖人名单由研究生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评选时间
请各学院于3月4日(周二)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材料上报研究生处。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学院的汇总材料要内容规范、格式统一。
五、具体要求
各学院将附件1、2的电子稿和打印稿(其中附件1请正反面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不要破坏表格格式),签署学院意见加盖公章,上交研究生处。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http://yjs.zjou.edu.cn//upload_files/article/69/3_1392865998_2194548.doc
2.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汇总表http://yjs.zjou.edu.cn//upload_files/article/69/3_1392866010_9691798.doc
研究生处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