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通知,2014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4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并注意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的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且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齐全的申报材料。
2、申报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3、项目涉及不同完成单位时,应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4、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5、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
6、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
7、凡列入申报书的国家立项的项目,需以附件形式提交结题、验收报告。
二、申报要求
1、2014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通过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www.caoe.org.cn)申报,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的格式及其填写说明填写。
2、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4年4月1日—2013年5月31日。网上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主件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审查工作,保证申报质量。
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总工办,联系人:吕小飞(3356)。
总工办
2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