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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2014年对外联合招收培养硕士生相关事宜通知

宁波材料所 /2014-06-17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上海大学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与材料所对应
的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加工工程
37
共计60
接收调剂生
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有机化学
13
电气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0
电子科技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机械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注:调剂考生请联系材料所研究生部杨方老师:0574-87911122,yangfang@nimte.ac.cn
二、培养方式
1、上海大学/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硕士生学费缴纳按照上海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合培生的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上海大学主要负责,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配合管理。即第一学年主要在上海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主要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而后由上海大学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组织论文答辩,由上海大学负责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
3、合培生在学期间享受所在方的相关研究生待遇,即硕士生第一学年享受上海大学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进入二三年级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进行论文工作时,享受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与材料所研究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入住所内研究生公寓)。
4、合培生实行双导师制,高校及研究所各指派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合培生学习和论文工作,科研阶段主要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负责指导。导师的选择在复试时进行,考生不必提前联系导师。
三、联系方式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杨 方   戴高乐
电 话:0574-87911122
邮 箱:yangfang@nimte.ac.cn  daigaole@nimte.ac.cn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海阳
电 话:021-66133763
邮 箱:yhyangs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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