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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州大学 /2014-06-11

 各相关学院:

现就开展“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

1.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分省立省助/省立校助项)。申报对象为在读研一研究生,根据学院研究生数分别确定申报限额。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立省助资助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建议理学和管理学申请省立省助项目。名额分配为:石化学院1/4;材料1/3;机械0/2;石工0/1;环境0/2;信科0/2;数理1/1;经管1/1;制药0/1。

2.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分省立省助/省立校助项)。申报对象为在读研一研究生,根据学院研究生数分别确定申报限额。名额分配为:石化学院1/4;材料1/2;机械1/1;石工1/1;环境1/1;制药1/1。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学校申报名额共2门)。各学院限报一门。

4.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各学院限报一项。

5.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名额:石化学院3篇;材料2篇;机械1篇;石工1篇;环境1篇;信科1篇;数理1篇;制药1篇。硕士学位论文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的学位论文)。发表文章和专利计分办法按《常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水平评价办法》规定进行计算,以分数高低排序上报,分数相同者,以论文分区高者优先。研究生部评审后上报(学校申报名额共4个)。

6.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名额不限。

二、申报办法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2.学院对限项推荐的项目需排序上报;推荐的省立省助项目如未能评上,将按省立校助项目上报,同时相应替掉该学院省立校助排序靠后的项目,不突破总指标。

3.各学院请在2014-5-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部,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的相关项目申报书、汇总表和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名称+项目类型名称。各类申报表格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管理办法

按《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2年)》执行。

四、2012年度获“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资助的项目同时提交结题报告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专区)一式二份,附导师与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报研究生部审核、结题。

                                                                      研究生部

                                                                     2014-04-10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2年).doc

附件2:2014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要求.doc

附件3.2014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选题参考.doc

创新工程各类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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