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相关招生学院认真组织复试,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了2015年公开招考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注:名单不含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硕博连读已于5月5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研究生院研招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4.受理方法:
电子信箱:zhaoxiao@nbu.edu.cn;
联系电话:0574-87609136(赵老师)
附:博士拟录取名单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