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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宁波大学 /2014-06-19

 一、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8:00-9:00
报到地点:曹光彪信息楼210
 
二、提交资料
考生复试时必须向报考专业所在招生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
 (1)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皆可)一张,用于体检;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4)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5)同时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1.思想政治面试
    时间:5月8日上午9:00-11:00 
    地点: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2. 外语测试(含听力、口语测试)
注: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以交谈方式为主,每人5分钟
时间:5月8日上午9:00-11:00  
   地点:曹光彪信息楼210
3.专业面试、综合面试
注:面试时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时间:5月8日下午13:30-16:00
    地点:曹光彪信息楼210
4.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面试成绩/2)×40%
四、录取工作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得出综合成绩。在外语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最低要求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五、体检
    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8:00,地点:宁波第五医院(公交547、387可直达)
体检费134元。参加复试时在学院交体检费,需提前贴好照片。
    具体要求见链接:
    http://graduate.nbu.edu.cn/uploadfiles/editor/file/20140430/20140430144219_0468.doc
   
备注:复试情况全程录像、录音(录像、录音材料刻成光盘后,送交招生工作办公室保存,至少保存至新生入学后)
附件1. 博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单科成绩
100
0.6
将满分300换算成100
2
专业与综合面试
100
0.4
不含加试成绩;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自主决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对于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4
加试单科成绩(共3门)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5
体检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思想政治考核(函调和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3)×60% + (复试成绩/2)×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宁波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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